C2B(Customer to Business,即消費者到企業),是網際網路經濟時代新的商業模式。這一模式改變了原有生產者(企業和機構)和消費者的關係,是一種消費者貢獻價值(Create Value), 企業和機構消費價值(CustomerValue)。C2B模式和我們熟知的供需模式(DSM, Demand Supply Model)恰恰相反
真正的C2B 應該先有消費者需求產生而後有企業生產,即先有消費者提出需求,後有生產企業按需求組織生產。通常情況為消費者根據自身需求定製產品和價格,或主動參與產品設計、生產和定價,產品、價格等彰顯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生產企業進行定製化生產。
C2B的核心是以消費者為中心,消費者當家做主。站在我們平時作為消費者的角度看。C2B產品應該具有以下特徵:第一:相同生產廠家的相同型號的產品無論通過什麼終端渠道購買價格都一樣,也就是全國人民一個價,渠道不掌握定價權(消費者平等);第二:C2B產品價格組成結構合理(拒絕暴利);第三:渠道透明(O2O模式拒絕山寨);第四:供應鏈透明(品牌共享)。